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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委任代理人與見證人說明
什麼是醫療委任代理人及見證人
醫療委任代理人與見證人說明
在您有清楚意識表達意願時,可以委託或指定他人作為醫療委任代理人。
當您意識不清時,由代理人代為行使相關醫療決定。
醫療委任代理人可執行事項:
- 聽取醫療團隊對您的病情解釋說明。
- 代您簽署醫療照護處置或侵入性等治療同意書。
- 依據您的預立醫療決定書,代替您表達意願及做決定。
不得擔任醫療委任代理人者:
- 除繼承人外之受遺贈人。
- 您的遺體或器官受贈人。
- 因您的死亡而獲得利益者。
見證人是用來證明您是在無壓力下自願簽署文件。
關於見證人:
- 需年滿 18 歲以上,且具完全行為能力。
- 可以是家人、親戚、朋友或鄰居。
- 見證人僅為「在場證明者」,並非作保人。
若無見證人時該怎麼辦?
若無法找到見證人,可透過 法院或民間公證人 辦理公證方式完成簽署。
- 發布日期:2025/07/17
- 發布單位:基隆市立醫院
-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7/22
- 點閱次數:1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