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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身心障礙鑑定流程

申請人或代理人持國民身份證影本、一吋相片3張及印章,(如委託他人辦理須加代代理人國民身份證及印章)至戶籍所在地公所社政課洽領身心障礙者鑑定表

持身心障礙者鑑定表至全省身心障礙指定醫療機構辦理身心障礙鑑定(基隆市:基隆市立醫院、行政院衛生署基隆醫院、長庚紀念醫院基隆分院、三軍總醫院附設基隆民眾診療服務處、台灣礦工醫院、南光精神科醫院)
※如鑑定者無法親自至醫院鑑定請申請人至戶籍所在地衛生局申請到宅鑑定

鑑定表由醫院統一寄回衛生局經審核後轉至社會局
經鑑定符合障礙等級者由社會局將身心障礙手冊以掛號直接寄給申請人

(身心障礙業務衛生局承辦電話02-24230181#1508)
(身心障礙業務社會局承辦電話02-24201122#2211~2212)

  • 發布日期:2022/01/21
  • 發布單位:基隆市立醫院
  • 最後更新時間: 2022/01/21
  • 點閱次數: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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