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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斷証明書申請流程

開立流程

  1. 醫師診察後核對身分證或戶口名簿確立無誤後,開立診斷書。
  2. 將診斷證明書至櫃檯辦理批價並編號蓋關防。
  3. 櫃檯人員交由病人或家屬。

●診斷證明書
包括有就醫證明書、英文診斷證明書、甲種診斷證明書「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探病用診斷書」、家庭申請聘僱外籍監護工用診斷證明書、農勞保殘障診斷證明書、公保殘障診斷證明書、死亡證明書)

●家庭申請聘僱外籍監護工用診斷證明書、農勞保傷病診斷證明書、農勞保殘障診斷證明書、公保殘障診斷證明書,以上診斷證明書空白表單由病人或家屬自行向相關單位領取,後至本院掛號申請。

●驗傷診斷書
→醫師診療後核對病歷及身分證或戶口名簿,確立無誤後開立。
→將診斷證明書至櫃檯辦理繳費並編號蓋關防。
→由櫃檯人員交給病人或家屬。

  • 發布日期:2022/01/21
  • 發布單位:基隆市立醫院
  • 最後更新時間: 2022/01/21
  • 點閱次數: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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